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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关于明确金融机构电子扣税提示信息的通知

浙地税函〔2016〕252号
2016-09-13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关于明确金融机构电子扣税提示信息的通知
【发布文号】 浙地税函[2016]252号
【发文单位】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
【成文日期】 2016-09-13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人民银行(不发宁波),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一分局,国家金库杭州市区各代理支库,各政策性银行浙江省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浙商银行,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杭州分行,邮政储蓄银行浙江省分行,杭州银行,浙江网商银行,各城市商业银行杭州分行,杭州联合银行,各外资银行杭州分行,嘉兴银行,湖州银行,绍兴银行,各村镇银行,银联商务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为确保自2016年10月8日开始,全省地税系统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系统(简称TIPS)的正常运行,各银行单位通过TIPS划缴纳税人(含缴费人,下同)应缴地税的税款(含基金、费等)后,给纳税人打印纸质扣款凭证或者向纳税人发送扣款信息时,统一打印或发送“地税税费”,不得使用“转支”等模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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